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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编辑:陈海娥 审核:唐洁 时间:2013/10/10 浏览:2375
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的实施意见
 
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不断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院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学院成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其他院领导组成。
秘书长单位:党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督导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总务处、财务处、实验中心、图书信息中心
努力构建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各教学系部党总支和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师生员工人人参与的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形成责任到位、各司其职、重点突出、分步推进的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基础保障
1.保障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经费投入,配备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教授、博士及返聘教师的作用。
责任单位:督导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
2.定期开展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教务处
二、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1.定期在青年教师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处
2.开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年教师学习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二)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1.大力宣传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新成就,解读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帮助青年教师准确了解国情、正确把握形势。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2.加强正面宣传、深度引导,做好青年教师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疑释惑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宣传部
3.在青年教师中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教育。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处
(三)不断丰富政治理论学习方式
1.组织开展有效的集中学习,落实青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其他各单位
2.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读书班、撰写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培训。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团委
3.建立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准确把握青年教师思想动态和需求。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三、在青年教师中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一)加强青年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1.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强化责任意识,立德树人,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其他各单位
2.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工会 、党委宣传部、教务处
(二)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机制
1.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在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教研科研立项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办
2.完善师德评价内容和方法,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室、督导办
四、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一)做好青年教师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制订学院青年教师党员培训规划,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2.加强青年教师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二)提高青年教师发展党员质量
1.进一步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优化教师党员队伍的结构,着力提高青年教师中党员的比例。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2.要加强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与培养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提高质量,帮助重点培养对象早日成熟,顺利加入党组织。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三)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1.从优秀青年教师党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选好配强教工党支部班子。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2.创新党支部设置和活动方式,提升党支部对青年教师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工作力度与效果。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3.不断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贴近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4.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升党组织对青年教师的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五、不断创新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与载体
(一)开展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
1.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其他各单位
2.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文化艺术、体育娱乐、志愿者服务等各类校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党委宣传部、其他各单位
(二)组织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兼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制订完善有关聘任、管理和考核制度,落实相关待遇。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应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责任单位:学生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
(三)创新青年教师网络思想政治工作
1.通过网络平台为青年教师推送信息服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图书信息中心
2.建立健全校园舆情搜集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理解决涉及青年教师的舆论事件与舆论热点。
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图书信息中心、总务处
六、着力解决青年教师实际问题
(一)积极搭建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平台
1.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重点资助青年教师参加外语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研修班及国内进修等,支持青年教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出国留学、进修、考察学习。
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其他各单位
2.建立科学合理的校内收入分配机制。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其他各单位
3.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学术研讨会等,支持青年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帮助青年教师开阔学术视野,提升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责任单位: 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其他各单位
4.逐步提高青年教师在教代会代表中的比例,面向青年教师征集提案和意见建议,畅通青年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其他各单位
(二)关心解决青年教师实际困难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的困难。
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总务处
2.健全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活动。
责任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其他各单位
3.关注青年教师的心理健康。
建立完善青年教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加强青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其他各单位
七、具体实施
1、各项工作,由第一责任单位结合已有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
2、由秘书长单位牵头,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一次工作总结会。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党委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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